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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娘家的網路都我媽買單
家中網路很慢一直以為是電腦濫
所以也沒有很在意他的網路速度
上週老弟要報稅終於忍不住說
網路應該要升級實在太慢
連我爸那網路門外漢都覺得龜速
結果打電話一問之下才知
我們家合約已經過期很久
我們都不知去重審合約內容
結果用很貴的費率卻很慢速度
真是......企業果然是很......
能賺錢就賺不會適時去提醒客戶
所以就一直按舊合約執行
如果按我們目前繳得金額
在目前他們推的方案應該
有三倍以上的速度才對
不過由此從此經驗得知
每兩年左右得重審
自己的電信或網路合約內容
以免自己白花花的銀子往外倒都不知

DSCF6067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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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cifer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